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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一男子把4000元误转陌生人,对方答应“核实返还”后,取钱销卡...

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 2021-01-14

近日,

威海市民徐先生遇上了一件糟心事:

10月18日,

徐先生操作某银行手机银行转账过程中,

由于操作失误,把4000元转给了一位陌生人,

徐先生想把4000块钱跟对方讨要回来,

对方却立即注销账号“消失”了,

现在徐先生不知道,这笔钱还能不能讨回。


徐先生的手机转账记录。


转账4000元自己备用

一失手误转给了他人


徐先生告诉记者,事情发生于10月18日下午4点多,当时徐先生准备开车跟同事出去办理业务,于是想在手机上通过某银行APP将4000元转到自己另一个账户上以备不时之需。但是由于时间紧急,加之同事的催促,致使徐先生在没有明确转钱账户的情况下,将4000元转给其手机银行存储的一个账户上。


徐先生表示:“因为朋友拿自己手机跟该账户持有人进行过交易,所以该账户才会保留在自己的手机银行里,但是自己并不认识对方。”


收款方声称核实返还

却取钱销号一气呵成


徐先生在发现转错钱之后,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并联系了银行工作人员,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对方预留在银行的个人信息与收款方取得了联系,并告知对方徐先生转错4000元的情况。


徐先生说:“对方一开始表示,会去银行进行核实,如果确实有转错钱的情况,他会把钱原路返还给我,但等到银行再次跟对方确认的时候发现,4000元已被取走,对方银行卡也处于注销状态,手机也从此处于关机状态,联系不到。”


随后,徐先生在银行工作人员和警方办案人员的帮助下,获取并核实了收款方持卡人的身份信息,徐先生表示,如果对方仍不予以归还转错账的4000元,自己将拿起法律武器跟对方进行讨要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
遭遇此类问题

律师教你如何维权


针对徐先生的遭遇,记者联系到了山东广耀律师事务所李雪律师。李雪表示,如果徐先生所说情况属实,收款方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,按照法律规定,徐先生可以通过公安部门查询到不当得利人的身份信息后,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收款方返还4000元。


“我也曾经处理过此类案件,法院也依法支持了返还不当得利的请求。希望本案件收款方及时返还所收款项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”李雪说。


目前此事还在处理过程中,记者也将对此事持续关注。


来源|齐鲁晚报(qiluwanbao002)·齐鲁壹点记者 李英豪

编辑:丸子
审校:郑义
监制:丢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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